雙重預防機制政策主要內容有哪些?排查與治理要點是什么?
導讀
雙重預防機制政策主要是指企業對生產經營單位在辨識、評估和分級分類管控的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與評估、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安全檢查和執法檢查等一系列過程,形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建設。
雙重預防機制政策主要是指企業對生產經營單位在辨識、評估和分級分類管控的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與評估、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安全檢查和執法檢查等一系列過程,形成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建設。
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企業自查,第二階段為政府督查。
一:自檢自改工作完成后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分級分類管理原則進行自查自糾自改。
二:重點檢查:第一階段自檢工作未完成的單位;第二階段重點檢查不符合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單位;第三階段開展重點抽查的主要對象。重點抽查主要對象為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中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單位與崗位。
雙重預防機制政策中的排查與治理要點是什么?
一、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情況
是否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列出風險清單;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針對企業的不同崗位和生產環節開展風險分析與評估情況,包括:
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是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是否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是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在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中;
是否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納入企業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并定期向從業人員通報等;
重點抽查:企業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檢工作未完成的單位。
三、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情況
重大事故隱患是否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是否按要求組織整改、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明確整改責任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間;
未按規定開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但能及時組織整改落實并定期報告情況的;
發現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相關責任人未按規定接受處理或問責的。
四、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情況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記錄表;
?。?)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時限、措施等情況;
?。?)對隱患和問題查處情況。
五、其他需要重點抽查的對象范圍
1.新、改、擴建項目建設;
2.高危行業領域改造、升級;
3.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重大危險源,單位。
4.生產安全事故多發或安全基礎薄弱的企業。
5.國家規定其他需要重點抽查的對象范圍。
雙重預防機制政策需結合企業實際,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制定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分解任務,落實責任人,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