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安全應急管理跟上城市化發展的步伐
導讀
本文針對“如何讓安全應急管理跟上城市化發展的步伐”,分析了城市化安全現狀與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對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建設特色化建設內容進行了研究,強調了建設高效、科學、系統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為提升城市化安全管理水平與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參考價值。
本文針對“如何讓安全應急管理跟上城市化發展的步伐”,分析了城市化安全現狀與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對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建設特色化建設內容進行了研究,強調了建設高效、科學、系統的信息化管理系統,為提升城市化安全管理水平與管理信息化建設提供參考價值。
“危機”一詞最早來源于古希臘醫學領域,意指病情變化的轉折點。危機具有突發性和緊急性、不確定性和易變性、社會性和擴散性、危害性和破壞性,需要政府和全社會高度重視,積極應對。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嚴峻斗爭對城市治理而言,無疑是一場深刻的危機。
上世紀60年代,美國學者提出了危機管理這一概念。斯蒂文·芬克從風險與危機的規避藝術角度分析指出,危機管理是指組織對所有危機發生因素的預測、分析、化解、防范等采取的行動,它是“對于組織的前途轉折點上的危機,有計劃地挪動風險和不確定,使組織更能掌握自己前途的藝術”。
危機管理是現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F代城市治理應探索建立城市公共安全應急處置機制,設立專門的應急管理機構,不斷提高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是城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核心內容。
建立城市公共危機管理處置機制,跨越多個層級、涉及諸多部門、涵蓋許多環節,要使系統各要素、各子系統發揮出整體的功能,關鍵是要統一目標管理,確保責任落實,有效保障城市的正常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堅持“有災無災作有災打算,小災大災作大災準備”理念,按照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全力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防災抗災責任體系,系統完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決策處置與恢復重建等于一體的應急體系和工作機制。
01
城市公共危機預防準備機制
公共安全理念已從快速響應向風險預防轉變,從傳統的救災減災向韌性提升、風險治理、協同應對的可持續發展方向轉變。通過創新監管服務模式,發現、識別和預防風險,物聯網監測與快速預警,次生衍生事件預測預警,數據+協同+體系化治理等手段共同創建公共安全管理和風險防控新模式.
其中包括多項核心技術,如綜合風險識別與評估技術、智能預警信息精準靶向發布技術、城市安全運行監測預測預警技術、綜合研判和應急決策支持技術、復雜災害環境傳感監測技術、公共安全大數據分析技術等。
城市公共危機發生的難以預見性、損失嚴重性等特征決定應急管理關口必須前移,即政府在制定政策措施、開展城市規劃、實施城市管理時,通過多部門聯合調查和風險精準評估,多渠道動態掌握危險源信息,利用行政、技術等治理手段,從源頭上預防、減少或者消除危機發生誘因。
而當危機事件難以避免時,要提前做好應急準備,強化部門之間應急演練,促進城市應急人力、物資、技術資源充分、高效共享,減少危機所帶來的危害性。
02
城市公共危機監測預警機制
監測預警是減輕災害的關鍵所在。應急管理工作的城市公共危機管理部門根據歷史和現實的數據、資料和情報預測未來,對過去和當前存在的城市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并運用科學的方法技術對城市危機的發展趨勢作出推斷,預先提出警示,達到提醒公眾、規避危險和降低損失的目的。
“未雨綢繆”是預警機制的出發點,即當可能引發公共安全事件的風險因素還處于萌芽階段時,通過嚴密的監測和分析,提前行動,對其進行控制消除,并做好發生意外的各項準備工作。監測預警機制建設的重點是提高信息收集的自動化、風險監測的智能化、信息處理的專業化、預警信息的共享性。
管理部門、科研部門只有通過預警系統及時準確地監測到風險因素,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城市管理者才能采取有針對性的部署,對公共安全事件加以防備,才能在公共安全事件發生時不至于慌亂無措,有序應對。
鑒于公共危機事件的“突發性”,預警機制必須堅持高效性原則,一是預警信息要做到及時準確,二是應急處置時決策要果斷,絕不能貽誤時機。
03
城市公共危機決策處置機制
決策處置是危機應對的重心所在。城市公共危機事件發生后,為盡快控制和減少事件帶來的損失,首當其沖就是要采取緊急措施加予處置,主要包括啟動應急預案、科學指揮、聯合開展救援、適時發布信息等。為提升決策處置水平,避免突發事件失控、杜絕事態擴大而造成更大的災難,政府需進一步在實施智能決策、加強統一指揮、強化應急聯動、完善信息發布等方面下功夫。
美國規劃師阿斯汀在1969年提出了“公眾參與階梯理論”,按照公眾參與的程度,他將公眾參與劃分三個階段(無參與階段、象征性參與、實質性參與),八種形式。
最低層次是非參與,其中最低形式是操縱性參與,即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部門制定好政策和制度,讓全社會被動地去執行。
第二層次是政府相關部門將公共安全治理的政策、制度和信息數據向公眾告知或披露,并根據公眾建議將預先制定的公共安全治理方案進行些許的妥協或調整。這種參與信息的流動基本上依然是單向的,是從政府或城市管理的部門流向公眾與企業,公眾缺乏反饋的渠道,與第一層次相比參與程度有所提高,但基本上是一種象征性參與。
第三個層次的參與是一個比較開放成熟的體制下的一種公眾參與模式,公眾在知情權得到保障的情況下,全程參與協商,發表意見與訴求,共同決策與管理,決策性參與是這種層次的最高形式。
打破我國現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過程中的困局以及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困境,需要有效改善公眾參與的方式和路徑。
阿斯汀提出的“公眾參與階梯理論”,將公眾參與劃分三個階段、八種形式
04
城市公共危機恢復重建機制
恢復重建是應急鏈條的重要一環。危機事件被控制后,城市管理部門需聯合社會力量開展危機后的“善后恢復、救助補償、調查評估和規劃重建”工作,共同努力將基礎設施、公私財產、社會秩序和公眾心理恢復到正常狀態,以便安撫民眾、穩定社會、提升政府公信力。為更好地開展事后恢復重建工作,提升應急合力與效率,政府需進一步在事后評估精準化、善后服務個性化、規劃重建透明化、應急追責科學化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2005年,當抗擊SARS的硝煙漸漸散去,人們反思這場突如其來的危機,《廣東社會科學》刊發了一篇題為《抗擊SARS實踐與新人文精神的思考》的文章,從人與社會的關系提出五個方面的觀念和機制,在當前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攻堅期,仍然有借鑒意義:
(1)公共健康觀
(2)以人為本的政府決策與社會應急機制
(3)社會醫療衛生制度和社會保障體系
(4)誠實的信息公開和民主的輿論監督機制
(5)自主的區域與國際合作機制
而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就是今天依舊在疫情防控第一線的鐘南山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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