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有哪些更新
導讀
隨著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的提高和技術的發展,我國對《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更新內容:
隨著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的提高和技術的發展,我國對《煤礦安全規程》進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更新內容:
1. 設備查驗要求的增加
汲取重慶松藻煤礦“9·27”事故教訓,規程中增加了重要設備材料入礦查驗和入井前安全性能檢查的要求。這有助于確保設備的安全性能,預防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
2. 推廣自動化、智能化開采
為響應《關于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規程中增加了推廣自動化、智能化開采的要求。這不僅能夠提高開采效率,還能降低人為操作帶來的安全風險。
3. 礦井同時生產的采掘工作面個數限制
規程中對礦井同時回采的采煤工作面個數和煤(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個數進行了限制,不得超過3個和9個,嚴禁以掘代采。此外,明確在采動影響范圍內不得布置2個采煤工作面同時回采。
4. 放頂煤開采的規定更新
針對放頂煤開采,規程中增加了必須遵守的規定,包括礦井第一次采用放頂煤開采或在煤層(瓦斯)賦存條件變化較大的區域采用放頂煤開采時,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和設計,并由煤礦企業組織行業專家論證。同時,必須制定防瓦斯、防火、防塵、防水等安全技術措施。
5. 沖擊地壓防治的條款增加
規程中對沖擊地壓防治的條款進行了增加,共6條,以強化對沖擊地壓的預防和控制。
6. 火災和水災防治的更新
規程中對火災防治和水災防治的條款也進行了更新,以提高對這些災害的預防和應對能力。
7. 井下爆破安全規定
井下爆破安全規定也得到了更新,以確保爆破作業的安全性。
通過這些更新,可以看出我國對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以及對提高煤礦安全標準的堅定決心。這些更新有助于提升煤礦企業的安全水平,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促進煤礦行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