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有哪些
導讀
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是為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以下是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的幾個關鍵點:
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是為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正確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以下是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的幾個關鍵點:
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照本規定實施。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開、及時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2. 管轄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對交通技術監控資料記錄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可以由違法行為地或者機動車號牌核發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
3. 調查取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違法行為的調查取證,應當遵循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公正地收集證據。
4. 行政處罰
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適用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法定程序實施。
5. 執法監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執法活動的監督,確保執法活動的合法性、公正性。
6. 其他規定
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接受處理的具體地點和時限、通知機關名稱等內容。
7. 新變化
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
進一步明確交通違法信息告知要求,公安交管部門將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后五日內完成信息審核錄入,并在錄入后當日向社會提供查詢。
以上是交通違法行為程序規定的主要內容,這些規定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