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有哪些新要求?
導讀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最新修訂版于2024年3月28日通過,并將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訂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亮點: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最新修訂版于2024年3月28日通過,并將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這次修訂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亮點:
1. 責任體系的健全:
《條例》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規劃、建立健全協調機制、編制權力和責任清單等。同時,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要求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2.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的配備:
《條例》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突出強調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重點設施設備等進行實時視頻管理。
3. 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條例》規定必須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4.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條例強調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確保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滿足。
5. 信息化建設的推進:
《條例》推進信息化建設,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大危險源、重點設施設備等進行實時視頻管理,提升監管精準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6.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并鼓勵和推動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投保。
7. 安全生產特別規定:
針對礦山、金屬冶煉、危險物品、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和消防、特種設備、漁業船舶等重點領域,以及人員密集的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等重點場所作出特別規定。
8. 監督管理的加強:
《條例》規定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實行網格化管理。
9. 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條例》著力加強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建設聯動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這些新要求旨在提升河北省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員工的健康,同時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數字化、智能化轉型。通過這些措施,河北省將更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