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災隱患如何科學判定?
導讀
科學判定重大火災隱患是預防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環節。以下是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國家標準,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科學判定的方法和步驟:
科學判定重大火災隱患是預防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環節。以下是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國家標準,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科學判定的方法和步驟:
一、判定原則
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應堅持科學嚴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二、判定程序
判定程序包括以下三個步驟:
1. 現場檢查:組織進行現場檢查,核實火災隱患的具體情況,并獲取相關影像和文字資料。
2. 集體討論:組織對火災隱患進行集體討論,做出結論性判定意見,參與人數不應少于3人。
3. 專家技術論證:對于涉及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應組織專家成立專家組進行技術論證,形成結論性判定意見。結論性判定意見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專家同意。
三、判定方法
判定方法分為直接判定和綜合判定兩種:
1. 直接判定:符合直接判定要素的,應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直接判定要素包括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等未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等情形。
2. 綜合判定:不符合直接判定要素的,應按綜合判定方法進行判定。綜合判定要素涉及總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設施等多個方面。
四、綜合判定要素
綜合判定要素包括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等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例如,人員密集場所存在規定的綜合判定要素3條以上,應綜合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五、不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情形
下列情形不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依法進行了消防設計專家評審,并已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的;
單位、場所已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的;
不足以導致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或嚴重社會影響的。
通過上述科學的方法和步驟,可以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準確的判定,從而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整改措施,降低火災風險,保障社會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