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對居民生活有何要求?
導讀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對居民生活有著直接和間接的影響,以下是該條例對居民生活的一些具體要求: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對居民生活有著直接和間接的影響,以下是該條例對居民生活的一些具體要求:
1. 保護大壩安全
居民有義務保護大壩安全,不得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礦、挖沙、取土、修墳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這要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避免進行可能破壞大壩結構和功能的行為。
2. 集水區域保護
禁止在大壩的集水區域內亂伐林木、陡坡開荒等導致水庫淤積的活動。這要求居民在集水區域進行農業和其他活動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避免破壞水源和生態環境。
3. 庫區活動限制
禁止在庫區內圍墾和進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體的活動。居民在庫區的活動受到限制,以確保大壩和水庫的安全。
4. 壩頂公路使用
如果大壩壩頂需要兼做公路,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大壩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維護措施。這意味著居民在使用壩頂公路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定,確保大壩安全。
5. 管理和保護范圍內的建設活動
在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魚塘等,必須經過大壩主管部門批準,并與壩腳和泄水、輸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離,不得影響大壩安全、工程管理和搶險工作。居民在這些區域內的建設活動受到嚴格監管。
6. 防洪準備和疏散
大壩管理單位和有關部門應當做好防汛搶險物料的準備和氣象水情預報,并保證水情傳遞、報警以及大壩管理單位與大壩主管部門、上級防汛指揮機構之間聯系通暢。在大壩出現險情征兆時,居民應配合管理單位采取的搶救措施,必要時進行疏散。
7. 經濟發展與生活改善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關心庫區群眾生活,采取增加投入、開發水面等措施,幫助庫區群眾發展經濟,脫貧致富。這要求政府在確保大壩安全的同時,也關注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經濟發展。
通過上述要求,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旨在確保大壩安全運行,同時保護居民的生活安全和環境,實現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與居民生活的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