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壓力容器監察要點是什么?
導讀
移動式壓力容器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種,其安全監察是確保其安全運行的關鍵環節。本文將根據《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以及相關實施意見,解析監察要點,以助于相關單位和個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監察規程。
移動式壓力容器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種,其安全監察是確保其安全運行的關鍵環節。本文將根據《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以及相關實施意見,解析監察要點,以助于相關單位和個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監察規程。
一、總則與適用范圍
移動式壓力容器監察規程旨在保障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國民經濟發展。適用范圍涵蓋具備充裝與卸載介質功能,參與鐵路、公路或水路運輸的移動式壓力容器。
二、材料與設計
1. 選材要求:罐體選材應考慮材料的力學性能、化學性能、物理性能、工藝性能及與充裝介質的相容性。
2. 質量證明:材料制造單位應提供材料質量證明書,內容應齊全、清晰,并加蓋質量檢驗章。
3. 設計條件:包括設計溫度、設計載荷、介質組分、腐蝕裕量、焊接接頭系數等。
4. 風險評估:設計單位應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和風險控制等內容的風險評估報告。
三、制造與檢驗
1. 監督檢驗:制造單位應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制造過程的監督檢驗。
2. 耐壓試驗:罐體和管路應進行耐壓試驗,確保其耐壓性能符合要求。
3. 無損檢測:對罐體主要受壓元件進行無損檢測,確保焊接質量。
四、使用管理
1. 安全管理制度: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 技術檔案:建立技術檔案,包括使用登記證、技術文件、定期檢驗報告等。
3. 定期檢驗:制定定期檢驗計劃,安排并落實定期檢驗和事故隱患整治。
五、裝卸作業安全
1. 裝卸前檢查:檢查移動式壓力容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包括文件資料、介質一致性、安全附件狀態等。
2. 裝卸過程控制:確保裝卸作業過程中的壓力、溫度和流速符合技術規范要求。
六、應急管理
1. 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移動式壓力容器事故應急救援專項預案并組織演練。
2. 事故報告:發生事故時,立即停止使用,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并及時報告。
七、特殊要求
1. 新材料、新技術: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移動式壓力容器,不符合規程要求時,應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申報,經技術評審后投入生產、使用。
2. 介質危害程度:介質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險程度按照HG 20660確定,未規定介質由設計單位參照GBZ 230-2010確定。
通過上述監察要點的解析,可以看出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是一個全面、系統的過程,涉及設計、制造、使用、檢驗等多個環節。只有嚴格執行這些監察要點,才能確保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