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如何解讀?
導讀
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是針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其解讀如下:
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是針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其解讀如下:
1. 適用范圍:
- 《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適用于上海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既有建筑物、構筑物的拆除、修繕等活動,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
2. 管理部門職責:
- 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同時對房屋建設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實施監督管理。其他有關部門如港口、水務、海洋、綠化市容、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相關專業建設工程的監督管理。
3. 建設程序和責任:
-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建設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壓縮建設工程的合理工期。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落實質量和安全管理責任。
4. 建設單位責任:
- 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前期、勘察、設計、施工等各階段的質量和安全工作負有協調管理責任。不具備專業能力的建設單位,鼓勵其委托專業項目管理單位對工程進行全過程專業化管理和服務。
5. 風險評估制度:
-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應進行質量和安全風險評估,并明確控制風險的費用。同時,應將風險評估報告提供給相關參與方,并要求相關單位在勘察、設計、施工等階段深化風險防范和控制措施。
6. 建設經費和工期:
- 建設單位應保證與建設需求相匹配的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費用。在確定合理的建設工期后,不得任意壓縮;如需調整,必須符合技術可行性,并經過專家論證。
7. 竣工驗收和質量保證:
- 新建住宅工程應先行組織分戶驗收。工程質量責任保證保險的引入,旨在通過保險機制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和保障。
8. 施工單位責任:
- 施工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組建施工現場項目管理機構,并配備相應的技術、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尤其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施工時。
9. 監理和檢測單位責任:
- 監理單位應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同時承擔第三方監管職責。檢測單位應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10. 危大工程管理:
-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強化施工企業主體責任制、施工條件驗收制度、作業人員登記制度和巡查巡視制度。
通過這些規定,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為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確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確保了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