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驗收評價導則流程如何走?
導讀
安全驗收評價是為安全驗收進行的技術準備,最終形成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將作為建設單位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審批的依據。其流程主要如下:
安全驗收評價是為安全驗收進行的技術準備,最終形成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將作為建設單位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申請建設項目安全驗收審批的依據。其流程主要如下:
前期準備
明確評價對象和范圍,收集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收集并分析評價對象的基礎資料、相關事故案例;對類比工程進行實地調查等。例如,對于一個化工建設項目,需收集項目的設計文件、施工記錄,以及化工行業類似項目的事故案例等。
編制驗收評價計劃
依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和前期掌握的資料,編制安全驗收評價計劃,確定評價方法、評價范圍、評價重點以及時間進度安排等。比如,對于一個包含多個生產車間的工廠,可根據車間的危險程度和生產工藝的復雜程度,合理安排各車間評價的先后順序和時間分配。
現場檢查與評價
評價人員到現場進行實地檢查,核查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是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檢查安全設施的施工、調試、檢測和檢驗情況;對建設項目的設備、設施、裝置、物料和作業環境等進行評價。例如,檢查消防設施的配備是否符合規定、電氣設備的接地是否良好等。同時,運用選定的評價方法對建設項目的整體安全性進行評價。
編制評價報告
匯總現場檢查和評價的結果,編制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目的、范圍、依據、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評價單元劃分、評價方法選擇、評價結果、安全對策措施建議、評價結論等。報告需客觀、公正、準確地反映建設項目的安全狀況。
報告評審與交付
組織專家對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進行評審,根據專家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將評審通過的報告交付給建設單位。評審過程能確保報告的科學性和可靠性,為建設項目的安全驗收提供有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