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產法 | 2023年所有企業要按照此標準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
導讀
恰逢歲末年初,各企業也陸續著手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計劃,安全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基礎,離不開必要的安全資金投入。
恰逢歲末年初,各企業也陸續著手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計劃,安全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基礎,離不開必要的安全資金投入。
根據2021年9月正式施行的
新《安全生產法》有關條文規定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后制定。
第九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新安法中規定的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有哪些?
安全生產費用應如何提???
哪些資金的使用可納入安全生產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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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決定,財政部、應急部聯合制定了《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136號)。
根據目前適用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136號)有關規定: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費用)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遵循"籌措有章、支出有據、管理有序、監督有效"的原則進行管理。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落實責任,確保按規定提取和使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編制年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確保資金投入。
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從成本(費用)中列支并專項核算。
各企業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根據行業的規定有所區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購置購建、更新改造、檢測檢驗、檢定校準、運行維護安全防護和緊急避險設施、設備支出[不含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規定投入的安全設施、設備];
購置、開發、推廣應用、更新升級、運行維護安全生產信息系統、軟件、網絡安全、技術支出;
配備、更新、維護、保養安全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
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含建設應急救援隊伍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人員培訓等方面)、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發現報告事故隱患的獎勵支出;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險等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法定保險支出;
安全生產檢查檢測、評估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評審、咨詢、標準化建設、應急預案制修訂、應急演練支出;
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