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帶你了解安全生產行業詳細標準《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
導讀
本次標準修訂在結合國內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借鑒國內央企、國企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的優秀管理思路、方式方法,并融入了國際先進的過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最佳實踐,對原標準的要素內容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和修改,由原來的12個要素增加到20個要素,形成了適合中國化工安全生產現狀的化工過程安全管理體系。
本次標準修訂在結合國內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借鑒國內央企、國企及其他大中型企業的優秀管理思路、方式方法,并融入了國際先進的過程安全管理理念和最佳實踐,對原標準的要素內容進行了較大的調整和修改,由原來的12個要素增加到20個要素,形成了適合中國化工安全生產現狀的化工過程安全管理體系。各要素內容進一步融入了《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等文件中的最新要求,更加貼近企業的實際,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對企業提升過程安全管理要素管理水平更具指導意義。
1. 安全領導力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安全領導力建設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沒有“管理者安全領導力”,就沒有“全員的安全執行力”。本標準主要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各級負責人的領導能力提出了要求,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備安全理論素養,確立安全生產目標愿景,推進安全文化建設,踐行安全生產職責,提供人力資源,建立懂安全的專業技術管理團隊。各級領導要帶頭深入基層,重視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風險管控、生產安全事故(件)管理,強化安全管理考核,不斷提高安全領導力。
2. 安全生產責任制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建立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標準提出,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覆蓋企業所有層級和崗位,做到“一崗一責”,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應清晰明確、便于操作、實時更新。企業還應組織開展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培訓及落實情況考核,確保員工掌握并嚴格落實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此外,還應每年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適用性和有效性開展評審,視情況進行修訂。
3. 安全生產合規性管理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合規性是企業安全生產最基本的要求,合規性管理的目的是確保企業所有的程序、制度、標準、工作、現場、活動都符合法規、標準的要求。標準要求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合規性管理制度,明確合規性管理的主管部門,確定合規性管理程序和要求;建立法規標準定期獲取、更新、評估的機制;將新要求及時轉化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規程。
4.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工藝安全信息,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安全生產信息管理。安全生產信息存在于企業生命周期的各個階段,是危害識別和風險分析的依據,也是落實過程安全管理其他要素的基礎。本次標準修訂除了說明安全生產信息所包含的類型和具體來源之外,重點闡述了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目錄清單,對安全生產信息的獲取、識別、使用、更新、歸檔提出了具體要求。
5. 安全教育、培訓和能力建設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培訓,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安全教育、培訓和能力建設。安全教育培訓是安全管理的一項最基本的工作,也是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本次標準修訂提出了企業應建立崗位能力標準,按照崗位需求、生產運營的不同階段和風險特點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對新入職員工開展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會同勞務派遣單位開展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管理工作;定期對在崗人員工作能力、工作績效等進行崗位履職能力評估;通過導師帶徒、在職教育等方式拓展培訓渠道,提升培訓效果;定期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建立教育培訓檔案,保存員工的教育培訓記錄。
6. 風險管理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工藝危險分析,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風險管理。風險管理貫穿于生產裝置全生命周期各個階段以及作業過程,是企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核心要素,也是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各要素制定管理程序或執行管理程序的基礎。本次標準修訂對風險管理提出了更加系統化的要求,要求企業建立各類風險管理清單以及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7. 裝置安全規劃與設計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安全規劃和設計是化工裝置實現本質安全的基礎和根本。標準提出了化工裝置進行安全規劃和設計的程序和要求。在規劃階段,相關單位和人員必須進行風險辨識和風險評估,依據風險辨識和評估結果,按照相關規范、標準,進行廠址的選擇、總平面布置。在設計階段,必須根據項目類型選擇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依據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藝過程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結果、安全儀表系統安全完整性等級(SIL)評估等辨識和評價結果,按照相應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結合安全生產的實踐經驗進行化工裝置的設計工作,出具科學、合理、安全的化工裝置設計文件,為后期的項目建設和安全平穩運行提供基礎保障。
8. 裝置首次開車安全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試生產前安全審查,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裝置首次開車安全,主要對裝置首次開車安全的程序和要求進行了規定:在生產準備階段,企業應在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后,及時組織開展生產準備工作。在吹掃、清洗、氣密(壓力)試驗階段,應編制方案,落實責任人并實施。在單機試車階段,應成立試車小組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在中間交接階段,應組織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和操作人員開展“三查四定”工作。在聯動試車階段,企業應統籌協調試車的管理工作。在開車前安全審查階段,應完成開車前的安全審查。在投料試車階段,企業負責人和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應做好指揮工作,嚴格按照試車方案進行投料試車。
9. 安全操作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操作規程,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安全操作。標準要求企業應制定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明確操作規程的管理要求,定期對操作規程的適應性和有效性進行確認。正常運行期間,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卡片以及交接班管理制度。對于開停車過程,要制定開停車方案并嚴格執行。對于異常工況的處置,要優化報警管理,提升員工的異常工況處置能力。
10. 設備完好性管理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機械完整性,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設備完好性管理。設備完好性管理涵蓋設備的設計、采購、安裝、運行維護、檢驗和測試、預防性維護、缺陷管理、泄漏管理、數據庫管理等方面,企業應建立設備完好性管理制度、設備設施檢維修規程、巡回檢查制度和預防性維護管理程序,對設備設施缺陷的辨識、分析、報告、處理進行閉環管理并持續改進,完善泄漏檢測、報告、處理、消除的閉環管理流程,將與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相關的文件、檔案、信息、數據等納入設備設施數據庫中統一管理。
11. 安全儀表管理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主要從安全儀表通用管理、安全儀表系統(SIS)管理、其他安全儀表管理等三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安全儀表包括安全控制、安全報警和安全聯鎖,是用儀表和控制實現的過程安全保護措施。企業應根據安全儀表功能性和完整性要求,按照安全技術文件設計和實現安全儀表功能,制定安裝調試和聯合確認計劃、維護計劃和規程。應制定過程報警管理制度,加強基本過程控制系統的維護和管理,保證自動控制的投用率,設計和設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
12.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主要從制度建立、辨識與評估、風險分析、監測監控、信息告知、應急演練等方面對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要求在設計階段開展風險分析以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涉及毒性氣體、劇毒液體、易燃氣體、甲類易燃液體的重大危險源和涉及爆炸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應進行評估。此外,還提出了設置監測監控設備設施,建立在線監控預警系統并將有關監測監控數據接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
13. 作業許可
本要素為2010年版標準中的既有要素,從制度編制、人員培訓、作業許可、持續改進4個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要求企業要建立作業許可管理制度,明確作業許可范圍(含特殊作業)、作業許可管理流程、作業許可類別分級和審批權限及相關人員培訓與資質等,提出作業許可審批人、監護人、作業人應經過相關培訓,作業前應辦理作業審批手續、開展風險分析并落實安全措施,定期檢查作業許可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持續提升作業許可管理水平。
14. 承包商安全管理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承包商管理,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承包商安全管理。標準要求企業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承包商資格審查,與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作業前應對入廠的承包商人員開展安全培訓教育,對承包商施工方案進行審核,為承包商提供安全作業條件,進行現場安全交底;對承包商作業進行全程安全監管,建立與承包商的溝通機制,定期評估承包商安全業績,優化承包商資源。
15. 變更管理
本要素為2010年版標準中的既有要素。變更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無處不在,也貫穿于化工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變更管理是化工過程安全管理體系中關鍵的一個要素,目的是將變更所帶來的危害控制在風險可接受的范疇。標準給出了變更的分類,規定了變更管理的程序包括變更申請、變更風險評估及制定管控措施、變更審批、變更實施和相關方培訓、變更驗收、資料歸檔、變更關閉,并要求企業建立變更管理檔案。相對于原標準,新標準更加突出強調了變更風險評估及管控、變更后及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的要求。
16. 應急準備與響應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應急管理,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應急準備與響應,主要是從應急準備、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響應三個方面提出相關要求,要求企業要建立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明確相關單位、人員職責、指揮和運行機制,按規定要求編制針對性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基層崗位編制應急處置卡等;對員工開展應急相關內容培訓,制定本單位的應急演練計劃,組織開展演練及演練效果評估,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發生突發事件時,企業應積極開展早期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可實施裝置停車和撤離;應急值守人員在接到崗位報警后,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
17. 事故事件管理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工藝事故/事件管理,本次標準修訂更改為事故事件管理。標準提出了事故事件的分類分級、事故事件的上報、事故事件調查以及整改落實的相關要求。與2010年版的工藝事故/事件管理相比,修訂后的要素內容更加注重規定企業應如何執行事故事件管理的程序及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調查報告保存、事故事件數據庫的建立等技術要求。
18. 本質更安全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本次修訂新增這個要素的目的是鼓勵企業建立本質更安全的理念,定期評估企業的本質安全程度,借助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按照最小化、替代、緩和、簡化的策略不斷提升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
19. 安全文化建設
本要素為新增要素。安全文化具有導向、凝聚、激勵、輻射和同化功能,積極的安全文化對企業全員執行和改進過程安全管理體系能夠產生積極影響。標準從安全價值觀、安全文化載體、風險意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執行力、安全行為、團隊精神、學習型組織、卓越文化等方面指導企業建設和持續改進安全文化,打牢安全生產的根基。
20. 體系審核與持續改進
2010年版標準中該要素的名稱是符合性審核,本次標準修訂要素名稱更改為體系審核與持續改進,對于體系審核與持續改進的要求規定得更加具體、完善和系統。標準將體系審核分為要素審核、體系評審和外部審計,并明確企業要將安全生產績效指標及安全管理各要素的過程指標納入績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