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產上,遵守規矩的動力來自于哪里?
導讀
責任心:如果一個人有高度的責任心,他就會愿意去遵守那些被認為是正確的,甚至被規定下來的規矩,因為他知道這樣做是為了企業、社會或者他自己的安全。
在安全生產上,遵守規矩的動力來自于哪里?
如果是一個學者,他會認為人愿意遵守規矩的動力來自于以下幾個方面:
1. 責任心:如果一個人有高度的責任心,他就會愿意去遵守那些被認為是正確的,甚至被規定下來的規矩,因為他知道這樣做是為了企業、社會或者他自己的安全。
2. 尊重生命:當一個人認識到生命的寶貴,他就會自覺去遵守安全生產的規定,這是他對于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尊重。例如,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如果隨意挪動井下路標和安全設施,可能就會危及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3. 自我保護:如果一個人清楚地認識到,不遵守安全生產的規定會帶來不良后果,那么他就會愿意去遵守這些規定。西方企業的安全管理基本邏輯是“發生事故的原因一定在于企業組織管理不當”,而國內企業則基本與“員工違章”畫等號。
4. 恐懼:有些人出于對安全的恐懼,會主動去遵守安全生產的規定。例如,如果一個人知道如果違反安全生產的規定,他可能會面臨罰款、刑事處罰等嚴重后果,那么他就會更加愿意去遵守這些規定。
5. 社會責任感:如果一個人認為遵守安全生產的規定是一種社會責任,他就會愿意去遵守這些規定。這是因為他認為這樣做可以保護企業、社會甚至整個社會的安全,從而減少傷害和損失。
而如果作為一個管理者,員工遵守規矩的動力其實就一個:組織環境是否對遵守規矩這個行為持肯定的態度,而對不遵守規矩的行為則持反對的態度。
有人可能會說,難道有哪個組織不這樣認為嗎?
當然,每個組織從認識上都會肯定遵守而反對違規,但是請注意,實際組織環境所表現出來的氛圍可能是另外一個相反的結果,也就是說,有可能遵守規矩的人得不到表揚,而違反規矩的人也得不到懲罰。
因此,我堅信,安全管理的根本是在組織治理能力,而非責任,或者監督。
責任是組織治理過程中的一個環節,但不是主線,組織活力依靠的從來不是責任,而是基于責任的激發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