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行業如何遵守江蘇省治安管理條例?
導讀
特種行業由于其服務性質容易被違法犯罪人員利用,因此需要采取特定的治安管理措施。在江蘇省,特種行業包括但不限于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寄賣業、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汽車租賃業、印刷業以及機動車維修業等。
特種行業由于其服務性質容易被違法犯罪人員利用,因此需要采取特定的治安管理措施。在江蘇省,特種行業包括但不限于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寄賣業、金銀首飾加工置換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業、汽車租賃業、印刷業以及機動車維修業等。
為了遵守江蘇省的治安管理條例,特種行業經營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獲取合法經營資格:根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特種行業經營者必須獲得相應的許可證,如典當業、公章刻制業需要《特種行業許可證》。
2. 滿足治安安全條件:經營者應具備合法固定的經營場所、必要的經營設施、財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設施、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以及身份證件識別和治安信息采集傳輸設備。
3. 安裝視頻監控設備:特定特種行業如典當業、公章刻制業等,其經營場所的關鍵部位必須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按規定留存監控錄像資料。
4. 執行名錄管理制度:對于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業、開鎖業等,執行名錄管理制度,符合條件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列入名錄,并向社會公布。
5. 建立從業人員名簿:特種行業經營者需要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如實登記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并確保從業人員在營業時間內佩戴明顯的工作標志。
6. 信息登記與傳輸:對于服務對象的身份信息、交易物品的詳細情況等進行登記,并將信息實時傳輸報送公安機關。
7. 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特種行業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應參加法律、法規知識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訓,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執法工作。
8. 禁止交易特定物品:特種行業經營者不得交易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公安機關正在查緝的物品,以及有贓物嫌疑或者來源不明的物品。
9. 處理違法行為:對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理,包括警告、罰款、停業整頓等。
通過這些措施,特種行業可以在江蘇省合法、安全地開展業務,同時也保護了社會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