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哪些要點?
導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中國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規。該條例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等各個環節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以下是條例的一些關鍵要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中國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法規。該條例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等各個環節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以下是條例的一些關鍵要點:
1.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條例明確了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確定、公布,并適時調整。
2. 安全管理原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 生產、儲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和嚴格控制,并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4. 經營銷售許可制度: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5. 運輸安全規定: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6.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7. 法律責任:條例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包括罰款、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以及對構成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要點涵蓋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為確保危險化學品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性提供了法律依據。遵守這些規定,對于每一個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