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
導讀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山西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最新修訂版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對《條例》的解讀: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山西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法律文件,其最新修訂版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對《條例》的解讀:
1.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完善:
《條例》增加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基本義務的規定,明確了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特別是對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消防、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實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盡責承諾制度,并在高危行業推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
2. 監督管理機制的強化:
《條例》列出了重點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并細化了監督管理職責,明確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同時,建立了監管部門與供電、供排水、供應火工品等單位的聯防聯控機制。
3. 重點行業領域特別規定的補充:
《條例》增加了煤礦、建筑施工、經營性自建房、燃氣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監督管理規定。明確煤礦應當設置安全監察專員,由具有煤礦主體專業的有關負責人擔任,承擔下井帶班期間的煤礦生產安全首要責任。
4. 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制度的完善:
《條例》明確在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民用爆炸物品、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5. 法律責任的細化和嚴格化:
《條例》對違法行為的懲罰事項增多、處罰方式更嚴、懲處力度加大。明確嚴格貫徹落實“嚴懲重罰”,不僅細化了行政處罰有關規定,還增設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處罰約束性規定等有關法律責任。
6. 從業人員權利和義務的保障:
《條例》新增了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這一章節,規定了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享有的權利,如知情權、批評、檢舉、控告權,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7. 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的明確:
《條例》明確規定了追究安全生產責任的機關、依據、程序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責任的確定、責任形式等。
通過這些解讀,我們可以看到《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旨在通過明確責任、強化監管、特別規定重點行業、完善社會化服務制度、嚴格法律責任等措施,全面提升山西省的安全生產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