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對電子制造業有何要求?
導讀
《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最新修訂版對電子制造業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以下是對這些要求的詳細解讀:
《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的最新修訂版對電子制造業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以下是對這些要求的詳細解讀:
1.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電子制造業企業必須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這意味著從企業高層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要明確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并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
2. 安全生產資金投入:
條例規定電子制造業企業必須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將安全生產投入納入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3.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電子制造業企業應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并將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的統一管理。
4.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條例要求電子制造業企業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對較大以上安全風險進行辨識、評估、分級,并實行目錄化管理。
5.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的配備:
對于從業人員超過一定數量的電子制造業企業,應當有相應專業類別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這有助于提升企業安全管理的專業性和有效性。
6. 危險作業管理:
電子制造業企業在進行爆破、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執行相關作業管理規定以及本單位作業管理制度,落實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7. 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
條例鼓勵電子制造業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電子臺賬管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病危害防治、應急管理等信息系統的建設。
8.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電子制造業企業應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崗位安全風險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裝備與用品,并監督、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維護、保養和檢查個體防護裝備與用品。
通過這些新規定,《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對電子制造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加強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提升了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強化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確保了安全生產投入、規范了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理流程,以及加強了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電子制造業的安全生產標準,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