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據標準判定礦山隱患?
導讀
金屬非金屬礦山的隱患判定標準是確保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以下是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的主要內容,概述隱患判定的關鍵要點:
金屬非金屬礦山的隱患判定標準是確保礦山安全生產的重要依據。以下是根據《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的主要內容,概述隱患判定的關鍵要點:
1. 安全出口要求:
- 礦井應至少有兩個相互獨立、間距不小于30米的直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如果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與設計不一致,即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2. 使用禁止設備:
- 任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材料或工藝的情況都應被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3. 相鄰礦山井巷貫通:
- 不同礦權主體的相鄰礦山井巷相互貫通,或者同一礦權主體相鄰獨立生產系統的井巷擅自貫通,可能導致通風系統紊亂和事故風險增加。
4. 現狀圖紙要求:
- 礦山應保存相關的圖紙,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如果未保存或未按規定更新圖紙,即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5. 開采順序和方法:
- 開采過程中未按照設計要求進行的情況,例如未按設計采取防排水措施,或者露天與地下聯合開采時回采順序與設計不符,均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6. 邊坡穩定性:
- 邊坡出現滑移現象,或未按設計要求對采場邊坡、排土場進行穩定性分析,可能導致邊坡垮塌等事故。
7. 尾礦庫安全:
- 尾礦庫的壩體出現嚴重的管涌、流土變形等現象,或者壩體的平均外坡比陡于設計坡比,均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
這些判定標準為礦山企業提供了明確的安全管理依據,幫助其識別和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從而保障礦山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