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適用范圍?
導讀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熱水鍋爐,包括電加熱熱水鍋爐以及鍋爐范圍內的管道。此外,進口固定式熱水鍋爐或國內企業引進國外技術生產的熱水鍋爐,也應符合本規程的基本要求。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適用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適用對象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熱水鍋爐,包括電加熱熱水鍋爐以及鍋爐范圍內的管道。此外,進口固定式熱水鍋爐或國內企業引進國外技術生產的熱水鍋爐,也應符合本規程的基本要求。
技術參數要求
規程適用于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熱水鍋爐:
額定熱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
額定出水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壓)。
特殊情況
對于額定熱功率或額定出水壓力低于上述條件的固定式承壓鍋爐,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可參照本規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監察規定。
不適用范圍
規程不適用于以下設備:
額定出水壓力小于0.1MPa或額定熱功率小于0.1MW的熱水鍋爐。
汽水兩用鍋爐,此類鍋爐需同時符合《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相關要求。
通過明確的適用范圍,《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為熱水鍋爐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提供了明確的規范,確保鍋爐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