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更新內容?
導讀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更新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更新內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規程整合與優化
2020年10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布了新的《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G11-2020),該規程整合了包括《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在內的多個鍋爐相關安全技術規范。這一整合優化了鍋爐的綜合技術規范,保留了原規程中有效的主體內容,并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和調整。
2. 技術要求的更新
新的規程結合了近年來鍋爐技術的發展,對熱水鍋爐的安全要求進行了優化和補充。例如,增加了對鑄鋁鍋爐、生物質鍋爐的基本安全要求。此外,還進一步明確了鍋爐范圍內管道的界定和技術要求。
3. 環保要求的增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新的規程增加了鍋爐環保的基本要求。這表明熱水鍋爐的設計、制造和使用不僅要滿足安全要求,還需符合環保標準。
4. 安全保護裝置的要求
對于熱水鍋爐的安全保護裝置,規程明確要求B級及額定熱功率大于或等于7MW的C級鍋爐,必須裝設超溫報警裝置和聯鎖保護裝置。此外,層燃鍋爐需配備當鍋爐壓力降低或水溫超過規定值時,能自動切斷鼓、引風的裝置。
5. 熱水系統的設計要求
熱水系統的設計需符合相關規范,系統最高處及容易集氣的位置應裝設集氣裝置。同時,熱水系統應具備可靠的定壓措施和循環水的膨脹裝置。
6. 運行操作的要求
在運行操作方面,規程規定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啟動循環泵,待供熱系統循環水正常后才能提高爐溫。停爐時,需待鍋爐出口水溫降至50℃以下才能停泵。
7. 檢驗與維護
新的規程進一步明確了鍋爐的檢驗要求,包括制造監督檢驗、安裝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此外,還強調了鍋爐使用單位需做好定期保養和檢查,確保安全附件的靈敏可靠。
通過以上更新,《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進一步完善了熱水鍋爐的安全技術規范,使其更符合當前的技術發展和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