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方針新消息!2023年湖南全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計劃
導讀
為確保安全生產巡查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提高巡查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湖南省安全生產巡查組工作規則(試行)》,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2023年全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計劃
為確保安全生產巡查工作順利開展,進一步提高巡查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根據《湖南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湖南省安全生產巡查組工作規則(試行)》,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任務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指導督促全省各級黨委、政府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我省《實施細則》相關要求,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兩個根本”,深入排查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力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
二、巡查對象和巡查組織
(一)配合省委政治巡視中的安全生產巡查計劃另列。
(二)綜合巡查
1.巡查對象。全年計劃開展3輪綜合巡查,巡查株洲市、長沙市、永州市。每個市延伸巡查不少于3個縣市區。原則上,2021年以來省市安委會已巡查過的縣市區不重復納入延伸巡查。
2.巡查時間。2月第一輪巡查株洲市;4月第二輪巡查長沙市;9月第三輪巡查永州市。每個市現場巡查時間不少于15天。
3.巡查組織。每輪巡查由省安委會組織1個綜合巡查組。每組8人左右(不含安全生產專家),設組長1名,由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擔任;副組長1名,由省應急管理廳二級巡視員或一級調研員擔任。根根安全工作特點,成員從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等單位中抽調。
(三)專項巡查
1.巡查對象。全年計劃開展3輪專項巡查,巡查瀘溪縣、湘潭綜合保稅區、湖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根據各地各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實際,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含涉險)或一段時期內一般事故多發、被省安委辦約談的地區或單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或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地區、行業(領域)或單位,根據工作安排適時啟動巡查。每個縣市區(單位)延伸巡查不少于3個鄉鎮(街道、下屬單位)。
2.巡查時間。6月第一輪巡查瀘溪縣;7月第二輪巡查湖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湘潭綜合保稅區。每個地區(單位)現場巡查時間不少于7天。
3.巡查組織。每輪巡查由省安委會組織1個專項巡查組。每個巡查組8人左右(不含安全生產專家),設組長1名,由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或二級巡視員擔任;副組長1名,由省應急管理廳處級實職干部或一、二級調研員擔任。成員從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等單位抽調。
(四)巡查整改“回頭看”
原則上,上半年巡查的地區,當年下半年組織開展巡查整改“回頭看”;下半年巡查的地區,第二年上半年組織開展巡查整改“回頭看”。2023年完成對邵陽市、衡陽市、石鼓區、芷江縣、隆回縣“回頭看”;根據巡查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對本年完成巡查地區開展“回頭看”。具體根據巡查工作安排適時啟動。
三、巡查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情況。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的情況。
(三)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及我省《實施細則》的情況。
(四)貫徹落實《湖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湖南省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分工》的情況。
(五)貫徹落實“三管三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推進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落實的情況。
(六)建立健全雙重預防機制、推進“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落實“十五條硬措施”、整治安全生產領域突出問題以及組織開展“打非治違”、潛在風險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等情況。
(七)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落實監管執法保障措施等情況。
(八)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辦案情況。
(九)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落實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及時如實報送事故信息、核查處理有關安全生產舉報信息等情況。
四、巡查實施
(一)組織準備。巡查工作開展前,由省安委辦根據本計劃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巡查對象、巡查時間、巡查組成員。方案報省安委會批準后通知被巡查單位并組織實施。
(二)專題培訓。省安委辦組織對巡查組全體成員進行專題培訓,明確責任分工,確定巡查方式,通報巡查要求。巡查組根據巡查工作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三)巡查組進駐。巡查組進駐被巡查單位,召開巡查動員會,向被巡查單位通報巡查工作主要任務和要求;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告巡查工作重點和時間安排,公開投訴舉報方式,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四)實施巡查。
1.聽取被巡查地區(單位)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匯報。
2.召開座談會,向有關人員談話詢問情況。
3.查閱資料臺賬。
4.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安全生產理論知識閉卷考試。
5.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方式進行現場檢查。
6.延伸巡查。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被巡查地區(單位)所屬縣市區、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風景管理區等功能區、鄉鎮(街道)和有關重點企業進行延伸巡查。
7.受理舉報。對社會公眾涉及安全生產的來信、來電和來訪進行調查核實和交辦。
(五)現場交辦。對現場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巡查組直接提出處理意見,并督促地方認真查處。
(六)媒體曝光。對巡查發現的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隱患,巡查組通過媒體及時予以曝光。
(七)事前問責。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多次檢查未發現或雖發現但不依法查處的,巡查組嚴查地方政府和部門責任,嚴格追責問責。
(八)線索移送。對巡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問題線索按規定移送處理。
(九)反饋情況。巡查結束后,巡查組向被巡查地區(單位)初步通報巡查工作情況,同時認真梳理、撰寫巡查報告,經省安委會審定后向被巡查地區(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集中反饋。
(十)跟蹤督辦。對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由省安委辦向被巡查單位進行書面通報并跟蹤督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安委會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組長負責制及重點約談、閉環管理、結果運用、問題曝光、隊伍管理等制度。巡查組進駐被巡查單位后,組長要及時召開協調會、碰頭會,合理安排人員分工,研究匯總工作情況,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各參與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組織精兵強將參與。
(二)堅持問題導向。巡查工作要集中時間、集中地點、靶向聚焦,突出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扭住關鍵癥結不放,推動巡查工作往實里走、往深里走,切實解決思想問題、根子問題和長效問題,推動層層壓實責任,加強監管執法,嚴格整治和懲處,排除未爆之雷。
(三)強化巡查問責。對巡查發現的重大問題隱患,要敢于亮劍,切實發揮尖刀利劍作用。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走過場的,要用好活動組織協調權、情況調查核實權、巡查情況通報權、問題處理和干部獎懲建議權,形成震懾。
(四)完善整改公示。比照省委政治巡視做法,在被巡查地區(單位)按照巡查反饋意見完成落實整改工作后,組織在省應急管理廳門戶網站和有關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樹立安全生產巡查權威。
(五)嚴明工作紀律。巡查組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實事求是、務求實效。要輕車簡從,注重“四不兩直”,廉潔自律,自覺接受被巡查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附件:2023年全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計劃安排表
附件
2023年全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計劃安排表
巡查形式 | 巡查組成員 | 巡查對象 | 巡查時間 | 備注 |
綜合巡查 | 組 長:省應急廳副廳長1人 副組長:省應急廳二級巡視員1人 成 員:從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等單位抽調 | 株洲市 | 2023年2月 | 巡查組成員原則上8人左右(不含安全生產專家) |
長沙市 | 2023年4月 | |||
永州市 | 2023年9月 | |||
專項巡查 | 組 長:省應急廳副廳長或二級巡視員1人 副組長:省應急廳處級實職干部或一、二級調研員1人 成 員:從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等單位抽調 | 瀘溪縣 | 2023年6月 | 巡查組成員原則上8人左右(不含安全生產專家) |
湖南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 | |||
湘潭綜合保稅區 | 2023年7月 | |||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含涉險)或一段時期內一般事故多發、被省安委辦約談的地區或單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或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地區、行業(領域)或單位 | 視具體情況 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