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系統=治理機制(改變安全管理現狀的真知灼見)
導讀
看劉潤的《底層邏輯》,其中一章是講“流程、制度和系統”,深受啟發。以前只是知道什么是流程,什么是制度,但對什么是系統一直比較模糊。
看劉潤的《底層邏輯》,其中一章是講“流程、制度和系統”,深受啟發。以前只是知道什么是流程,什么是制度,但對什么是系統一直比較模糊。
于企業的安全管理而言,現在其實最大的問題是系統性問題,是治理問題,是模式問題,而不是制度或者流程。再直白一點,就是多數企業都知道干什么、怎么干,但是始終無法解決“愿不愿意”的問題。為什么這么說?
這么多年國家一直在提責任制,從國家治理的角度講這無可厚非,但對于企業管理來講,責任恰恰是跟人性相違背,也就是說責任通常是反人性的,通常下責任是需要極高的“道德”來約束的,但道德恰恰不是企業經營的準則;
要想責任落地,就必須重新思考人與安全生產之間的關系,從治理角度解決人如何主動與安全生產打交道。
遵守制度,不能依靠道德約束,而實踐證明懲罰也不可持續,那么唯有鼓勵和引導才是最優選。
鼓勵的方式有很多。
例如,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是負面形式,單獨的看好像一旦發現就只有處罰可以選擇。而多數人其實心里是這樣認為的:“我只要不被抓到就行了”。但是如果從企業管理角度講,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實際上是常態,而我們所期望的其實是安全行為越多越好,不安全行為越少越好,所以為何不能對安全行為進行監測呢?在所有作業活動的符合項上做文章,管理層看的所有管控措施的符合率情況,希望看到符合率越來越好,那么下面各單位部門就會把目光轉移到符合率這個指標上來,他們自己就會關注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他們就會自主管理。
又比如,作業許可申請流程。不少企業安排企業班組長來填寫作業許可申請,原因是考慮承包商知識水平不夠、一線人員能力不足而導致無法填寫申請,但如果他們處于一線作業的人員沒有能力進行作業申請和風險辨識,如何能夠期待他們在風險變化時做出積極應對?而班組長在申請許可時,必須依靠極高“道德”自律,否則他們填寫的許可實際只是走形式,因為他們根本不會參與作業。
因而,必須要求參與一線作業的人員填寫許可、風險分析。只有他們開動腦筋,才會有可能在接下來的作業中遵守。(至少他們寫了,就相當于承諾了,有相當大的社會認同在約束著他們)
這就是模式的轉變
這就是系統的轉變
這就是治理機制的轉變。
這種轉變,改變了下屬和一線員工看待安全管理的視角,驅動他們自主完成管理。
要有可持續的行為可靠,必須在頂層設計上思考科學的治理模式。只有從系統地角度思考問題,才會拿到期望的結果。
就像劉潤說的,最優秀的人,都是從系統角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