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導讀
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是中國國務院安委會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而制定的重要舉措。這些措施涵蓋了從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到追責問責等多個方面,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是中國國務院安委會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而制定的重要舉措。這些措施涵蓋了從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到追責問責等多個方面,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 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重申了黨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強化了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
2. 部門監管責任:明確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
3. 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
4. 追責問責: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力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問責。
5. 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立即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列出清單、明確要求、壓實責任、限期整改。
6. 項目審批安全紅線: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項目,堅決不予上馬和開工。
7. 重大風險隱患掛牌督辦:盯緊守牢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隱患,由省、市級安委會或中央企業總部掛牌督辦。
8. 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
9. 淘汰落后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對地方政府違規審批、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要終身追責。
10. 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鼓勵社會公眾通過多種方式對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用好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
11. 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的嚴肅查處:嚴格落實事故直報制度,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的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追究責任。
12. 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倡互相協助、相互尊重、齊心合力,共同解決好面對的復雜問題。
13. 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各級監管部門要注意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使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市場預期。
14. 堅持穩中求進: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調,堅持穩中求進,善于“彈鋼琴”,高質量統籌做好各方面工作。
15.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實現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牽頭部門組織推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全鏈條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
這些措施的實施有助于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