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據GRI標準編制ESG報告?
導讀
隨著全球對可持續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ESG報告編制的新要求也在不斷更新,以適應這一趨勢。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新要求:
隨著全球對可持續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ESG報告編制的新要求也在不斷更新,以適應這一趨勢。以下是一些關鍵的新要求:
1. 強制披露ESG報告
在中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發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這標志著ESG報告編制進入了強制披露時代。根據這一指引,報告期內持續被納入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板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2. 披露時間和議題
ESG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4個月內編制,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披露?!吨敢吩O置了21個具體議題,包括應對氣候變化、鄉村振興、創新驅動等,并通過定性與定量、強制與鼓勵相結合的方式對不同議題設置了差異化的披露要求。
3. 氣候變化和環境議題
《指引》緊跟全球最新披露趨勢,特別強調了氣候變化相關議題,包括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措施等具體要求。
4. 雙重重要性原則
在ESG報告編制中,雙重重要性原則被強調,即財務重要性和影響重要性。只有具備財務重要性的議題需按照“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的四要素框架進行披露,對于僅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則根據具體議題相關指標要求披露。
5. 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
保證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避免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同時,披露具有可比性的信息,方便使用者進行跨期和跨企業比較。
6. 第三方鑒證
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鑒證,以提升報告信息的公信力、證明報告信息的實質性、真實性、符合性和可靠性。
7. 與利益相關方溝通
主動與投資者、債權人、員工、客戶、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方進行溝通,了解他們的期望和關切,并根據反饋不斷完善可持續發展報告。
這些新要求體現了監管機構對于提升ESG報告質量和透明度的決心,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以更好地履行其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責任。隨著ESG報告編制要求的不斷演進,企業需要及時調整和優化其報告策略,以滿足這些新的要求。